本文為PCWorld「The Beatles and iTunes/ A Complicated History」一文的部份翻譯,內容為The Beatles與iTunes之間的簡史,並涉及以前Apple Computer與The Beatles自己的唱片公司Apple Corps的商標權訴訟問題,以及Beatles團員、遺孀與唱片公司間互相的法律控訴。照慣例由於翻譯問題,有心人士請直接觀看原文。
根據Beatles專家Peter Doggett,要推出任何形式的新Beatles商品,一直以來都是一個困難的事。例如iTunes與Beatles的交易,需要經過許多人的許可,包括Paul McCartney、Ringo Star、Yoko Ono、Olivia Harrison (George Harrison的遺孀)、EMI Records、Apple Corps (Beatles自己的唱片公司) 與 Apple Inc.。而問題就在,這群人在法庭上時常處於互相控訴的狀態。
1962:
The Beatles 與 EMI 的合作關係開始。
1970年代:
EMI與Apple Corps捲入數起版權訴訟中。在1978年,Apple Corps第一次控告Apple Computer侵犯商標權。
1981:
Apple Computer向Apple Corps支付$80,000。Apple Computer同意不涉足音樂產業。
1985:
Paul McCartney針對版稅分配一事向其他Beatles團員與Yoko Ono提出告訴。
1991:
當Apple的電腦能夠播放MIDI檔案時,Apple Corps再次控告Apple Computer。
2003~2007:
Apple Corps與Apple, Inc.的最終訴訟。(Apple在2007年由Apple Computer更名為Apple, Inc.)最終的結果為Apple, Inc擁有與Apple相關的所有商標,並將這些商標權的使用許可授與Apple Corps。
2007:
Apple Corps與EMI解決了EMI涉及積欠Beatles在1994~99年間近5,000萬美金的專輯銷售獲利。
隨著訴訟案解決,在據傳McCartney以4億美金與Apple簽下Beatles音樂在iTunes銷售的合約後,事情似乎有了轉機。不過根據之後的報導,在同年年末,會談陷入了僵局。
2010:
在2010年11月16日,Apple, Inc.正式開始在iTunes Music Store上獨家販售Beatles的音樂,獨佔販售權到2011年為止。這也是Beatles第一次以數位的形式販售音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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